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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父或者继母收养继子女有哪些例外规定?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15-09-09 04:15)     点击:108

继父或者继母收养继子女有哪些例外规定?

  继父或者继母经继子女的生父母同意,可以收养继子女。其例外规定有:(一)被收养人可以不是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二)送养人可以不是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父母;(三)不受收养人无子女的限制;(四)不受收养人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的限制;(五)不受收养人未患有在医学上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限制;(六)不受收养人年满三十周岁的限制;(七)不受被收养人不满十四周岁的限制;(八)不受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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