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档案
律师统计
加载中...
网站公告
欢迎来到陆鹏律师的网站
网站文章
我的好友
暂时没有好友
最近访客
友情链接
网友留言

  • 暂时没有留言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哪些费用?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15-09-09 04:23)     点击:254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哪些费用?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该文章已同步到:
发表评论
匿名:
验证码:   匿名评论
温馨提示: 陆鹏律师提供“经济仲裁  刑事辩护  债权债务  合同纠纷  损害赔偿  婚姻家庭  ”等法律服务。
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陆鹏律师,陆鹏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
您也可以拨打陆鹏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4000100148,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

陆鹏律师网
FABANG LAWYER
法帮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南宁律师 | 南宁律师事务所 | 法律知识 | 法律专题 | 法律法规
陆鹏律师主页,您是第18145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