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档案
律师统计
加载中...
网站公告
欢迎来到陆鹏律师的网站
网站文章
我的好友
暂时没有好友
最近访客
友情链接
网友留言

  • 暂时没有留言

保证人什么时候行使追偿权?

分类:从业心得    时间:(2016-04-22 03:40)     点击:151

保证人什么时候行使追偿权?

正常情况下,保证人是在承担了保证责任后才会行使追偿权,向债务人提起诉讼,但是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债务人有履行能力而债权人不主张权利时,此时虽然债权人也未向保证人主张权利,但保证人的保证责任并未免除,一旦债权人向保证人主张权利,保证人即可能承担保证责任,而如果此时债务人已无财产可供履行,则保证人的合法权益必将受到侵害。因此在债务人有履行能力而债权人不主张权利时,应当赋予保证人提起诉讼的权利。

该文章已同步到:
发表评论
匿名:
验证码:   匿名评论
温馨提示: 陆鹏律师提供“经济仲裁  刑事辩护  债权债务  合同纠纷  损害赔偿  婚姻家庭  ”等法律服务。
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陆鹏律师,陆鹏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
您也可以拨打陆鹏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4000100148,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

陆鹏律师网
FABANG LAWYER
法帮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南宁律师 | 南宁律师事务所 | 法律知识 | 法律专题 | 法律法规
陆鹏律师主页,您是第18145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