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档案
律师统计
加载中...
网站公告
欢迎来到陆鹏律师的网站
网站文章
我的好友
暂时没有好友
最近访客
友情链接
网友留言

  • 暂时没有留言

如何理解“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16-09-08 10:30)     点击:102

如何理解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⑴ 这一规定的核心是:在符合其他条件的情况下,是否结婚、与谁结婚的决定权属于当事人本人。⑵ 强调结婚不应附加任何条件,应摆脱金钱和其他社会权力的控制与影响,男女双方的结合应以真挚的爱情为基础。法律为这种婚姻的建立,提供了有力的保障。⑶ 是当事人双方自愿,而不是一厢情愿;是当事人本人自愿,而不是出于第三者的意愿;是当事人双方完全自愿,而不是勉强同意。⑷ 当事人必须具有结婚的行为能力并无婚姻障碍,其意思表示必须真实并符合法定方式。⑸ 应当划清第三者的善意帮助和非法干涉的界限。结婚必须双方自愿,并不意味着不许第三者提出意见和建议,不许当事人向父母、亲友等征询意见。

  

该文章已同步到:
发表评论
匿名:
验证码:   匿名评论
温馨提示: 陆鹏律师提供“经济仲裁  刑事辩护  债权债务  合同纠纷  损害赔偿  婚姻家庭  ”等法律服务。
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陆鹏律师,陆鹏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
您也可以拨打陆鹏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4000100148,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

陆鹏律师网
FABANG LAWYER
法帮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南宁律师 | 南宁律师事务所 | 法律知识 | 法律专题 | 法律法规
陆鹏律师主页,您是第18145位访客